(哥打丁宜29日讯) 丰盛港某政党青年团前副团长涉嫌2性侵和鸡奸6名少年,受害者包括一对双胞胎,今日在法庭面对9项控状,惟被告否认有罪,获准以4万5000令吉保释候审,案件展延至
12月11日过堂。
被告祖莱迪(37岁)今日在哥打丁宜地庭面控。根据控状指出,被告被控于2017年至今年3月期间,在甘榜本亚邦渔民房屋内,对4名年仅14岁、15岁和16岁的少年进行性侵,包括触摸少年身体、拥抱、亲吻脸颊,并指示其中一名受害者为其口交。
被告在上述罪行下,共面对7项控状,皆为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条文和第14(b)条文,一旦罪成,可面对最高20年监禁和鞭笞。
另外两项控状则指,被告被控于上述期间,在相同地点鸡奸一对14岁双胞胎,在未经受害者同意下,强性将阳具插入受害者肛门,进行违反自然的性行为。上述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77C条文,一旦罪成,可面对最高20年监禁和鞭笞。
主控官为阿末凯鲁丁,被告则没有聘请代表律师。
主控官丁建议,法庭将每项控状保释金额定于2万令吉,并建议增设附带条件,包括被告国际护照须交由法庭保管,每月前往警局报到,以及在保释期间禁止骚扰受害者及证人。
被告向法官求情时表示,自己需要赡养57岁的母亲和56岁的继父,同时还要照顾一名还在求学的孩子。
承审法官海达法立扎法官允准,被告以每项控状5000令吉保释金,即总共需缴付4万5000令吉保释金保释候审,同时须将国际护照交由法庭保管,每月前往警局报到,及禁止骚扰受害者及证人。
法官谕令,案件展延至12月11日过堂,并要求被告聘请代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