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22日讯)涉及触碰及触摸14岁继女私处,巫裔男子今早被押往芙蓉地庭面控2罪,俯首认罪,被判入狱5年及鞭笞2鞭。
面对2项控状的27岁被告莫哈末依扎哈米詹,首项控状被控于2024年9月28日,早上10时,在芙蓉新城的一个单位,触碰及触摸14岁受害者的私处,因而分别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法典》第 14(a) 条文。
次项控状被控与上述同一日期、时间及地点,触碰同一名受害者,即14岁继女的私处,因而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法典》第 14(b)条文。
被告在求情时表示,他是一名快递公司仓库职员,与受害者的母亲已婚3年,希望法庭可以轻判。
芙蓉第二地庭法官拿汀苏丽达在聆听后,宣判被告每项控状被判入狱5年及鞭笞一鞭;而入狱刑罚同步执行,从逮捕日9月30日开始算起。
此案主控官为努鲁峇琦丝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