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8日讯)15岁少年清晨偷偷溜进女同学住家,与女同学发生性行为,被女同学父亲当场撞见,愤而报警,少年今日被控3项强奸罪名,因无力缴付5000令吉保释金,被送往麻坡改造中心拘留。

被告是名国中三学生,共面对3项控状,他在聆听控状后,向承审推事苏扎娜表示不认罪。

首控状指被告于9月25日,上午9时潜入女同学的家里,强奸女同学。

第二和第三控状则指,被告于今年5月和6月上午8时30分,在同一个地点强奸女同学。

被告上述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

案情显示,被告于9月25日当天上午,静悄悄地进入女同学的住家,并与女同学发生性行为时,被女同学的父亲撞见。

父亲当天向警方报案,被告也在当天遭警方扣留。

此案主控官为诺阿齐拉,被告没有代表律师。

推事允准被告以5000令吉保释候审,由于被告家属无法支付保释金,被告被送往麻坡改造中心拘留。

推事也谕令,案件展延至11月19日过堂,并要求被告聘请代表律师。

陈筱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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