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被告(左2起)在霹雳州议长莫哈末扎希等的陪同,步出法庭。

(怡保8日讯)一名72岁华裔女律师涉嫌在一家购物广场致伤旁遮普籍女子,今日被控上怡保推事庭,被告否认有罪,案定11月11日过堂。

被告吴礸佩(译音)在聆听控状后,在推事依温革琳面对表示不认罪和要求审讯。

控状指被告于今年2月18日,下午6时46分,在怡保一家购物广场停车场,蓄意伤害35岁的女子阿什温德考尔,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一旦罪成,可判监禁1年或最高罚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莫妮莎副检察司建议法庭允许被告以1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不过,被告的代表律师凯里尔阿兹瓦则要求法庭,允准被告以最低保释金保外,因为被告曾在1976年至1997年期间担任教师,并于1998年转当律师至今,同时,在调查过程中,给予警方良好的配合。

推事随后允准被告以5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同时,将案件定11月11日过堂。

雷茗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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