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24日讯)26岁男子与11岁女童聊天约30分钟后并强奸她,结果被判监禁10年和鞭笞3下。

此案被告为26岁男子,被控于2024年5月11日,约下午2时,在伦乐一带强奸一名11岁女童。

被告此举抵触刑事法典第376(2)(e) 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于1年和不超过30年以及鞭刑。

案情显示,受害人的父亲因发现屋内有陌生男子与他的女儿一起而报警处理。经过警方的调查发现,被告是在与受害人聊天约30分钟后强奸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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