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27日讯)疏忽大意的父母把4岁及3岁女儿留在公寓家中,结果4岁女童从二楼窗户坠楼,导致下巴受伤、大腿骨折。

芙蓉警区主任莫哈末哈达助理总监发文告披露,警方今日接获投报,指一名4岁又7个月大的女童从芙蓉斯卡末学院高苑一栋公寓的二楼窗户坠楼。

他指,警方根据投报展开调查,初步结果发现,坠楼女童和3岁的妹妹被家长独自留在家中。

“坠楼女童下巴受伤、大腿骨折,目前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他补充,事发时间相信是今早9时20分左右,而女童的父母年龄均30多岁。

警方援引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疏忽照顾孩子,使其暴露危险中)针对此案展开调查。

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20年监禁和罚款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他敦促民众,尤其是家长或监护人,不要在没有适当监督的情况下忽视或离开孩子,以免发生不愉快事件,并遭到依法严厉对付。

黄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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