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右)被反贪污委员会官员押往芙蓉地庭面控。

(芙蓉27日讯)一名曹长警阶的警员涉及收贿1000令吉,今早被控上芙蓉地庭时,被告否认罪行,并获准以8000令吉担保外出。

此案择定7月28日过堂。

被告莫哈末凯鲁法兹里(33岁)被控于2021年12月9日,在波德申芦骨市区一个摊位,身为波德申警区肃毒组一名警员,却收下一名男子给予1000令吉,以作为不对涉及案件的友人展开对付,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入狱可达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聆听翻译员念出控状后,向芙蓉地庭法官鲁斯汉洛菲否认罪行,因此获准被告以8000令吉担保外出。

此案主控官为莫哈末阿里菲费都尔斯副检察司。

林丽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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