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0日讯)霹雳州务大臣拿督斯里沙拉尼强调,州政府并未在《1960年集体安置区法令》(GSA)下,将任何土地移交予联邦政府。
他今日在霹雳州议会口头问答环节,回应伊党新芒魏州议员拉兹曼的提问时指出,GSA法令的实施是基于州政府与联邦政府之间的战略合作。
他解释,在GSA法令的实施框架下,州政府仍然是土地拥有者,并持续透过地税获得收入。发展后的土地将处置予相关参与者。
“基本上,在GSA法令的实施框架下,州政府并未将土地移交给联邦政府。相反的,土地处置是向相关参与者进行,而州政府仍透过重复地税获得收入。”
“这项法令是通过战略合作来实施,涉及州政府作为土地供应方、联邦政府作为土地管理与发展方,而人民则是受惠方。”
沙拉尼表示,GSA法令是作为乡区土地集体发展与管理的法律框架而设立。
他指出,在霹雳州,由联邦土地统一与复兴局(FELCRA)及联邦土地发展局(FELDA)管理的GSA地区,总面积达3万5214.18公顷。
其中,FELCRA管理的面积为7190.65公顷,涉及曼绒、中霹雳、近打、慕亚林及马登巴冷等县的参与者居住区及无居住区园坵。
至于FELDA,则管理2万8023.53公顷土地,涉及4个县(马登巴冷、江沙、慕亚林及上霹雳)的17个垦殖区,惠及5918名垦殖民。
沙拉尼强调,GSA框架下的发展方针,聚焦于透过集体农业活动提供住所及稳定的收入来源。
他补充,州政府与联邦政府之间的合作,亦有助于解决土地荒置问题,同时确保发展成果得以回馈州政府,并为人民带来持续的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