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7日讯)民政党署理主席胡栋强促请联邦政府仿效新加坡,尽快推动跨境烟霾立法,赋予当局向境外肇事企业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力,同时公开核查大马企业是否涉及烟霾污染的依据,确保相关企业受到有效监督。
他今日发文告指出,新加坡国家环境局于本月16日援引《跨境烟霾污染法》,向7家印尼公司发出预防措施通知,要求采取灭火行动、停止焚烧,并提交防止火灾重演的计划。
他说,虽然发出通知不代表有关公司已被认定须承担法律责任,但至少显示新加坡拥有法律工具,能够直接要求境外相关企业采取行动。
反观大马,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本月15日表示,政府已尽全力应对烟霾问题,但国内多个地区的空气污染指数仍处于不健康水平。
他指出,人民需要的不仅是政府表明已尽力,更希望看到具体法律措施、透明的调查数据及实际改善成果。
“不能让人民继续承受烟霾污染带来的健康风险。”
促公开企业涉烟霾核查依据
胡栋强指出,政府发言人本月16日表示,经核查后未发现大马种植公司涉及烟霾污染,但有关核查据称是透过向相关特许经营公司交叉核对资料进行。
他认为,政府有必要公开核查方法、调查对象及相关数据,让公众了解当局作出结论的依据。
他也引述绿色和平组织本月5日发布的报告,指具有大马资本背景的集团被列入与火点最相关的20家实体之中。
他强调,政府应进一步调查及回应有关报告提出的疑点,而非仅以没有大马企业涉案作为最终结论。
他指出,大马早在2019年已提出制定跨境烟霾法律的建议,惟至今仍未落实。
因此,他促请政府重新推动相关立法,研究向境外肇事企业采取检控行动,以及让受烟霾影响者提出民事索偿的可行性。
促东盟建立违约追责机制
胡栋强也促请政府在下月于马尼拉举行的东盟外长会议上,推动加强《东盟跨境烟霾污染协议》的执行机制,包括探讨违约追责及经济制裁措施。
他认为,区域合作不应长期停留在协商层面,而应建立更有效的机制,确保各国认真处理跨境烟霾问题。
针对印尼官员日前发表“没有烟霾时,我们送氧气”的言论,他表示,有关说法无助于解决问题,各国应正视烟霾对邻国人民健康及日常生活造成的影响。
他强调,清洁空气是人民应享有的基本权利,政府必须透过立法、透明调查及区域合作采取实际行动,避免人民持续承担烟霾污染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