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5日讯)槟城区域发展局(PERDA)主席兼巫统槟州署理主席拿督赛胡先,涉嫌在一项宿舍续建工程中收取总额84万7107令吉61仙贿款,今日在乔治市地庭面对15项贪污控罪,惟他否认有罪,并在获准以30万令吉保外候审后,强调将透过法律程序证明清白。
现年53岁的被告在离开法庭前向媒体表示,案件可能涉及技术性问题,相关方面或未充分了解槟城区域发展局主席的职权。
他声称,该机构主席并无决定工程招标事宜的权力,因此有信心就案件涉及的技术问题作出合理解释。他也对部分被指涉及的款项感到不解,指其中甚至包括约45令吉及逾200令吉的小额款项。
针对近期数名巫统领袖面对刑事提控,他认为相关案件可能涉及政治恐吓,尤其目前正值选举将近之际。
不过,他表示,相信人民具备判断能力,能够自行分辨是非。
根据15项控状,被告涉嫌收取二手承包商董事提供的贿款,作为委任该公司成为AISB公司分包商的酬劳。有关工程涉及槟城区域发展局高级技术学院(Perda-Tech)一栋10层楼宿舍及相关设施的搁置工程续建计划。
控状指出,所有涉嫌收贿行为均发生在大山脚柏达镇的伊斯兰银行,日期介于2025年6月26日至2026年7月9日,涉及款项合计84万7107令吉61仙。被告因此在《2009年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下被控,并可在同一法令第24(1)条文下被判刑。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以及罚款不少于贿款额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法庭批准30万令吉保释
庭审期间,控方建议将保释金定为100万令吉,并要求被告定期向反贪会报到及交出护照,以确保被告出庭应讯及降低潜逃风险。
辩方则要求将保释金降至20万令吉,理由是被告一直配合调查,也已委任律师出庭,没有潜逃风险。
辩方也指出,被告在马来西亚理科大学担任职务,并有其他工作责任,需要出席海外会议及学术活动,因此要求将报到次数改为每两个月或三个月一次,并豁免交出护照。
法官依尔万苏安邦最终批准被告以30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附加条件包括每两个月向反贪会报到一次、将护照交由法庭保管,以及不得干扰控方证人。
若有出国需要,被告可向法庭申请取回护照,而案件择定于2027年1月8日过堂。
此案由反贪会副检察司努娜吉哈图依达尤及林晋宏负责主控,被告则由7名律师代表,包括拿督阿米尔韩查阿沙德、拿督哈斯纳雷祖阿梅里干及沙姆谢辛格丁德博士等人。
槟州巫统主席拿督斯里慕沙也到庭声援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