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日讯)3名涉及黑帮的青年涉嫌持巴冷刀,在同一地点及时间造成一名25岁男子及17岁少年重伤,今日分别在乔治市第一及第二地庭面对两项持危险武器严重致伤罪控状,3人皆否认有罪。

3名被告分别是20岁的阿鲁凯文(K. Arul Kevin)、22岁的古南(P. Kuhan),以及24岁的维斯努(V. Vishnu)。

根据第一项控状,3人被控于8月29日凌晨2时45分,在亚依淡公民第二分校前,持巴冷刀蓄意造成25岁男子苏进明(Saw Jing Bing,译音)重伤,而3人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326条文(持危险武器严重致伤他人),并与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另加罚款或鞭笞。

3人在第一地庭聆听控状后表示明白,并在法官朱莱达阿巴斯面前否认有罪。

副检察司阿努阿鲁哈金建议每名被告以2万令吉保释,并附加每月1日到邻近警局报到、将护照交由法庭保管至案件审结,以及不得骚扰受害者或证人的条件。

3名被告代表律师马亨德兰要求降低保释金,指3人收入不高,并各有家庭负担。

律师:3人主动自首

他指出,阿鲁凯文是一名电召车司机,每月收入约1000令吉,并需要照顾患有心脏病的母亲;维斯努是一名电工,月入约1500令吉;古南则是罗厘司机,同样月入约1500令吉。

律师也向法庭表示,3名被告是主动向警方自首,而非遭警方逮捕。

他说,3人皆在槟城拥有固定住址,没有潜逃风险,而且担保人也已到庭,因此希望法庭降低保释金。

法官最终批准3名被告各以1万2000令吉及一名本地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接受控方提出的所有附加条件。

涉重伤17岁少年再被控

随后,3人再于第二地庭面对另一项控状。

根据控状,3人被控在相同日期、时间及地点,持巴冷刀造成一名17岁少年林晓天(Lim Xiao Tian,译音)重伤,同样触犯《刑事法典》第326条文。

3人在法官伊尔万面前聆听控状后,同样否认有罪。

副检察司达希妮建议3人各以2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并附加与第一地庭相同的保释条件。

辩方再次要求降低保释金后,法官批准3名被告各以1万令吉及一名本地担保人保外,并接受控方提出的附加条件。

换言之,3名被告面对两项控状,各自所需保释金合计为2万2000令吉。

案件择定11月6日再次过堂,以让控方移交相关文件。

此前,媒体报导,警方曾针对亚依淡一所学校前发生的持械打斗案,在槟州不同地点展开5次行动,逮捕13名本地男子协助调查,当中包括3名少年,年龄介于16岁至33岁。

陈振培

前新闻工作者及美食博客,命中应该有食神加持,一直都很有口福,跟美食特别有缘,希望吃遍人间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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