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4日讯)针对峇眼国会议员林冠英就日落洞垃圾填埋场复垦工程提出的多项质疑,槟州发展机构主席曹观友发表声明强调,州政府从未在未经公开招标情况下批出新的填海工程,而外界所指的额外区域建议,实际上早已纳入2020年签署的联合发展协议(JDA)之中。
他指出,有关额外区域并非新批准的填海或造地项目,而是复垦工程计划执行机制的一部分,并已透过公开征求建议书(RFP)程序遴选发展商后纳入整体规划,因此,指控州政府在没有公开招标下批出新填海工程的说法,并无事实根据。
针对林冠英较早前质疑PDC为何未就项目管理费课题向国云集团(PLBE)采取法律行动,曹观友表示,有关说法忽略了联合发展协议的实际条款。
他指出,复垦工程联合发展协议于2020年2月21日由槟州政府、PDC及PLBE正式签署,其中PDC受委担任项目经理,负责统筹整项复垦工程,而根据协议,复垦工程项目管理费总额为2500万令吉,目前PDC已从州政府取得500万令吉,其馀2000万令吉则按照州行政议会于2024年及2025年会议批准的最新付款时间表分阶段支付。
他说,根据有关安排,首笔500万令吉款项须在发展商取得工程开工通知书(COW)后30天内支付,由于该复垦工程至今尚未取得工程开工通知书,因此相关付款责任尚未生效,也未构成可追讨的债务。
基于上述情况,PDC目前并不存在向PLBE采取法律行动的法律基础。
额外区域属复垦工程需求
针对卡巴星大道前方约70英亩额外区域的争议,曹观友表示,有关范围早已列入联合发展协议附表内容,并非后来新增的发展项目。
他解释,根据联合发展协议附表4相关条文,发展商可在额外区域内进行与复垦工程相关的工作,以确保垃圾填埋场周边地区安全及顺利完成复垦工程,但所有建议仍须获得相关主管机关批准。
他强调,相关条文并未自动赋予发展商填海权利,所有工程仍须经过技术评估及法定审批程序。
曹观友指出,其中约10英亩土地需作为缓冲区,以维持垃圾填埋场周边地质稳定性,避免复育期间产生的额外负荷及震动影响场地安全。
此外,近年建筑及拆除废料数量持续增加,复垦工程也需要更大作业空间及设备配置。
他表示,由于场地存在垃圾填埋气体,为确保安全运作,必须设置约20套循环再造设备,并规划于封闭式临时建筑内运作,因此需要额外约60英亩土地作为设备区、物料暂存区及物流运输空间。
多项技术批准已完成
曹观友指出,根据交通研究及已获批准的交通总体规划,双溪槟榔路也需延伸至有关区域,以提升未来交通承载能力及流量效率。
他透露,有关额外区域建议并非单方面决定,而是在2021年8月25日召开的州行政议会第32/2021次会议中提呈并获确认。
不过,他强调,截至目前,相关区域仍未展开任何填海或实体施工工程,所有后续工程仍须符合技术及法律规定,包括取得环境局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他表示,目前计划已取得多项重要批准,包括总体规划、水力研究报告、交通影响研究总体规划、社会影响评估报告、地质技术报告及规划准证。
在土地权益方面,曹观友指出,根据联合发展协议内容,州政府对复垦后土地拥有明确权益,州政府可获得复垦后原有区域的25%土地权益,以及额外区域复垦完成后30%的土地权益,有关安排早已纳入协议条款,并非后来额外授予发展商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