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1日讯)一名前私人公司财务助理今日在乔治市地庭承认涉及挪用公司资金罪名后,突然在庭上晕倒,需由两名女警搀扶离开被告栏。
47岁被告李丽萍(译音)是在槟城地庭第一地庭面控时,在法官面前承认4项刑事失信控状中的其中一项后突然倒地。
根据控状,被告在任职Bold Integrated Services有限公司财务助理期间,涉嫌挪用公司21万9885令吉资金。该罪行被指于2020年1月13日至4月5日期间,在日落洞一带的公司办公室内发生。
控方建议被告以1万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要求法庭下令被告不得干扰控方证人。
法官最终批准被告以80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件定于4月22日过堂,以提交文件及委任律师。
另3控状涉挪用45万
另一方面,被告随后在第二地庭面对另外3项控状时,也在法官面前认罪。
控状指出,被告于2017年6月16日至2019年12月27日期间,在同一公司任职财务助理时挪用公司45万7744令吉资金。
因此,被告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408条文(员工刑事失信),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少1年、最高14年,以及鞭笞和罚款。
被告目前未聘请律师代表,而控方建议每项控状3万令吉保释金,并要求被告每月到警局报到一次。
被告向法庭求情时表示,自己是单亲母亲,需要抚养两名仍在求学的孩子,分别为17岁及18岁,希望法庭降低保释金。她也向法庭透露,目前正与公司协商庭外和解,包括归还所挪用的款项。
法庭最终批准被告以3万令吉保释金(由一名担保人担保)保外候审,并将案件定于4月14日,以宣判及陈述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