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打根10日讯)一名25岁华裔男子因涉嫌失信公款逾120万令吉今日在失信罪名下被控,被告承认有罪下,山打根地庭判处其监禁6年及鞭打8下。

这名男被告被控在山打根北路2哩半一家私人公司任职会计助理时,从2025年6月至10月期间8次挪用公司公款,把公司款项汇入其个人银行户头,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408条文(失信)。

控状指出,25岁华裔被告先后8次挪用公司公款汇入个人银行户口的证据,显示是6月11日汇入5万令吉、6月23日汇入4万令吉、7月3日汇入2万令吉、7月9日汇入20万令吉、7月25日汇入6万令吉、7月29日汇入61万令吉、9月17日汇入16万令吉、10月16日汇入6万5000令吉。

副检察司尤万陈述案情时表示,25岁被告涉嫌失信公款的不法勾当,是于今年1月20日被公司会计员揭发,经审查后发现被告利用出任公司会计助理职务之便伪造3张发票谎称要支付款项给供应商,但实质却从公司的银行户口内,5次汇出公款至被告的个人银行户口,总额达48万令吉。

他说,该公司方面之后翻查银行账户时,也再发现另有两笔总共11万5000令吉的款项,从公司银行户口内汇入25岁被告的个人银行户口,前后导致公司蒙受约120万5000令吉的财务损失。

尤万指出,山打根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组接获公司方面投报后,即于今年2月3日中午约11时25分,拉队到位于北路2哩半实果轻工业区的一家公司内展开逮捕行动,将25岁华裔被告抓捕归案。

尤万今日在庭上指出,25岁被告的所作所为是一项非常严重的罪行,失信公款达逾120万令吉也不是一笔小数目,法庭有必要在维护公众利益的大前提下,向25岁被告作出重判。

他说,种种证据证明被告多次伪造发票,并把公司款项汇入个人银行户口内是有预谋犯案,利用职务之便把公司及他人财产据为己有。

25岁男被告今日被控上庭时也俯首认罪,并以本身是家中独子,需抚养双亲为由,要求法庭予以轻判。

承审的山打根地方法庭法官罗斯丽达,今日在庭上聆听控辩双方陈词后,也宣判25岁被告罪名成立,判处被告监禁6年,外加8条控罪鞭打1下总共8下;刑期从被捕日开始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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