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溪大年15日讯)因遗失大马卡却谎称被抢劫,一名家庭主妇在双溪大年推事庭面控时俯首认罪,被判罚款1500令吉。
35岁被告嘉丽娃妮今日在第三推事庭,面对刑事法典第182条文(蓄意提供虚假资料误导公务员)指控时,向推事莫哈末阿兹兰认罪。法庭除判处1500令吉罚款外,也谕令若无法缴付罚款,须以2个月监禁替代。
控状指出,被告于去年12月23日晚上9时50分,在瓜拉姆拉警区报案时,明知所提供的书面资料不实,仍向执勤警员作出虚假陈述。
据了解,被告报假案的动机,是为逃避因遗失身分证所需缴付的罚款,遂谎称自己遭抢劫。
同日,另有5名男女因涉及类似报假案行为,在双溪大年法庭面控并认罪。其中3人在第三推事庭被判各罚款1500令吉;另3人在第二推事庭被判各罚款1000令吉,若无法缴付则须以监禁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