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3日讯)槟州首席部长曹观友重申,槟州政府一向支持恢复地方政府选举,但制度性改革必须透过联邦政府修订《地方政府法令》,州政府无法单方面推动。
曹观友指出,恢复地方政府选举的核心关键,在于修订《地方政府法令》,包括将现行的委任制度改为选举制度。然而,《地方政府法令》属于联邦法律范畴,州政府在法律上无权自行立法。
他解释,槟州在其宪制与法律权限范围内,已尽全力推动地方政府民主化。过去,州议会曾通过恢复地方选举的动议,并将课题提交联邦法院寻求司法审核,但最终仍受制于现行联邦法律。
“有关地方政府选举的解决方案,关键在于国会层级的立法修订,只要在国会取得简单多数通过,相关制度便可具体落实。”
他补充,现行地方政府市议员仍由委任产生,这虽可被视为权力下放的一种形式,但本质上仍不同于由人民直接选出的投票制度。
此外,针对媒体提问有关吉隆坡市长选举制度的研究,曹观友表示,联邦政府已交由马来西亚伊斯兰大学(UIA)进行相关研究,但槟州在恢复第三选票上的努力已完成州政府层面的所有程序。
“槟州已尽全力,我们无法跨越联邦法律的权限,一切仍取决于中央是否在国会修法。”
曹观友强调,州政府支持恢复地方政府选举的理念不变,但真正落实制度改革必须通过联邦法律程序,而非州政府单方面决定。
“只要联邦在国会修法,将市议员产生方式从委任改为选举,槟州的地方政府民主化便可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