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9日讯)从2026年1月1日起,民众饲养的猫狗若在外游荡被市政厅捕捉,赎回时除一次性40令吉罚款外,还需支付每日“食宿费”20令吉(包括10令吉餐食与10令吉住宿)。
换言之,若宠物在市政厅收容两天,主人就得支付合共80令吉的费用。
槟岛市长拿督拉詹德兰强调,此举是为了督促宠物主人尽责,避免宠物四处乱跑,造成公共困扰或安全隐患。
他指出,市政厅并非要为难养宠物的市民,而是要让大家明白,养宠物不仅是个人爱好,更是一份责任,宠物若无人监管,不仅可能对他人构成威胁,也会引发环境与卫生问题。
与此同时,对于被捕捉的流浪猫狗,若有市民有意认领,除了须为其申请猫狗牌(10令吉)外,同样必须缴清相关罚款及食宿费用。
拉詹德兰补充,条例也涵盖牛只,禁止牛只在街头乱走,相关执法将一视同仁,以全面提升槟岛公共环境与安全水平。
这项条例已在周一(29日)的市政厅例常会议中通过,并将于2026年1月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