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安盛专案 (Projek SAMA) 、反贪污与朋党主义中心(C4 Center)及净选盟(Bersih)呼吁各方尊重法律程序,让司法机关厘清涉及一马发展公司(1MDB)贪污案与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居家服刑有关的法律疑点。
3个非政府组织今日发联合文告指出,总检察署察觉高庭于昨日发出的释放令存在法律分歧,可能导致纳吉在SRC案中的监禁刑期被视为已经结束。
文告认为,无论这项歧义或错误是否出于故意,其影响都超出公众对特赦局批准纳吉居家服刑决定的理解。
“讽刺的是,如果纳吉在SRC案中被解除监禁刑期,那么他在1MDB-Tanore案中被判处的15年监禁,就应立即开始执行。”
文告称,任何试图阻止法庭审查相关法律歧义或错误的行为,从根本上破坏法治精神,甚至动摇马来西亚作为一个君主立宪国家的基本性质。
文告指出,不同机构对宪法及法律条文持有不同诠释并不罕见,因此有必要交由司法机关解释及裁决。
“如果不允许总检察署透过法庭寻求解答,厘清这些法律疑点,不仅会破坏法治,也会削弱国内外对大马良好治理及经济的信心。”
文告表示,如果纳吉的居家服刑安排确实符合宪法及法律规定,即使需要稍作等待,最终也有助于改善公众对他的观感。
文告指出,纳吉涉及的SRC及1MDB-Tanore案件,已造成国家23亿2000万令吉的损失,因此他不应急于推动居家服刑程序,以免进一步损害法治及公众对民主制度的信心。
“在相关命令的法律效力尚未厘清之前,当局不应受到政治压力或舆论施压,而仓促执行有关命令。”
3个组织也对总检察署察觉释放令中的法律歧义或错误表示肯定,认为不应该因履行职责而受到政治施压或惩罚。
不过,文告认为,总检察署原本就应公开总检察长丹斯里莫哈末杜苏基针对纳吉居家服刑,所提出的书面法律意见,让公众了解相关安排的法律依据及执行规定。
文告要求当局全面公开所有相关文件,包括总检察长提交的书面意见、联邦直辖区部长的立场、特赦局会议记录,以及规范纳吉居家服刑安排的法律文件或规章。
“正如马来谚语所说,有理者无惧,理亏者心虚。那些真正相信纳吉的特赦及居家服刑安排合法有效的人,都应该支持我们提出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