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林7日讯)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纳苏申指出,随著总检察长与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代表律师,对居家服刑安排出现不同的法律诠释,最适当的做法是交由法庭作出裁定。
他表示,无论法庭最终作出什么决定,内政部及监狱局都会依法执行。
他说,纳吉昨日缴清5000万令吉罚款后,内政部便向总检察长寻求法律意见,主要是因为法庭主簿官发出的释放令,在法律上出现不同的诠释。
“因此,我们向总检察长寻求意见,以厘清这项命令应如何执行。”
“作为政府的法律顾问,总检察长所提供的法律意见,是我们必须遵循的。”
赛夫丁今日在吉打州居林出席2026年吉打州警民文化嘉年华后,如是指出。
他表示,纳吉有权申请特赦,而根据《联邦宪法》,特赦权属于国家元首,内政部及监狱局的职责则是依法执行相关决定。
“就内政部而言,我们已完成所有必要工作,准备执行任何决定,无论是特赦局作出的决定,还是法庭发出的命令。”
“如果双方在法律诠释上存在分歧,那么正如总检察长所建议的,最适当的做法,就是交由法庭作出裁定。”
纳吉早前已获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陛下批准有条件特赦,允许他在缴清5000万令吉罚款及遵守指定条件后,居家服刑至2028年8月23日。
昨日,纳吉缴清罚款后,法庭也发出释放令,惟总检察署随后以特赦令及释放令涉及法律诠释问题为由,宣布暂缓执行居家服刑安排,纳吉因此须继续留在监狱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