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2026年陆路交通(修正)法案今日正式生效,该修正案是政府持续加强道路安全、提高执法效率,并配合科技发展与当前需求,推动陆交局服务系统现代化的举措之一。
交通部今日发文告指出,修正案涵盖42项修正条文,主要改进内容包括打击飙车活动、打击通风报信活动,以及加强以科技为基础的执法行动。
“同时,修正条文还包括扩大陆交局服务数码化、加强车辆监管和安全,以及加重伪造车辆文件的刑罚。”
飙车列特定罪行
根据法案,新增的第42A条文阐明,飙车或非法赛车列为陆路交通法令下的特定罪行,执法单位无需等到发生车祸、受伤或死亡事故后,才能对有关活动采取行动。
该条文规定,首次因飙车而获定罪者,可被罚款2000令吉至1万令吉,或最高监禁2年,或两者兼施;若属于第二次违法或累犯,最高可被罚款5000令吉至2万令吉,或最高监禁5年,或两者兼施。
新增的第110B条文指出,触犯妨碍或干扰执法行动的通风报信活动,包括尾随执法人员车辆,以及向特定人士泄露执法行动情报,协助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可被罚款1万至5万令吉,或监禁1年至5年,或两者兼施。
修正的第53B条文阐明,加强登记车主在执法摄影机(包括自动执法系统)侦测到的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责任,此举旨在堵塞法律漏洞,防止特定人士使用其名下车辆违法后,逃避应负的法律责任。
法案也修正多项条文,进一步完善以电子方式使用执照、文件、纪录和通知书的法律基础,其中包括简化车辆和驾照的办理程序,并根据现有程序开放数码化车祸报案渠道。
同时,修正案还完善机动车辆的安全监管,包括电动车、改装车、车辆零件和微型交通工具,并加强跨境车辆的相关条文,以便当局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或仍存在遗留问题的车辆采取行动。
修订的第108条文则规定,加重伪造车辆纪录、文件和资料的刑罚,包括涉及仿冒车辆和篡改车辆信息的行为,罪成者可被处以最高20万令吉罚款,或最高监禁10年,或两者兼施。
提高交通罚单措施2029年实施
交通部表示,至于提高交通罚单最高罚款金额措施则将于2029年1月1日实施,以便为司机提供充足的过渡期,且符合政府在国会提呈修正案时作出的承诺。
交通部称,届时,可缴纳罚款的交通违规行为,最高罚款金额将从300令吉提高至500令吉。
交通部强调,提高最高罚款金额不意味著所有交通违规行为都会自动被罚款500令吉,实际开出的罚款额,仍取决于违规类型和陆交法令的规定。
“此举旨在提高民众守法程度,并发挥更有效的阻吓作用,而非加重人民负担或增加政府收入。”
交通部相信,落实陆交法令修正案,将进一步提升执法机构打击危害道路安全活动的能力,同时透过科技和数码服务,为民众提供更便利的服务。
交通部呼吁所有道路使用者时刻遵守交通法规,并配合陆交局和警方的工作,共同维护道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