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天然资源及环境永续部指出,2021年至2025年间,全国共产生约1万3743公吨电池废料,这项数据涵盖所有被列为SW103类别的电池废料,而不仅涉及电动车电池。
环境部指出,截至3月4日,全国共有7家获准处理SW103类别电池废料的回收设施,分布在吉打、雪兰莪、柔佛、霹雳、森美兰及槟城。
“这些设施可从废旧电池中回收具有价值的材料,包括锂、镍及钴。”
环境部昨日透过国会书面回应国盟马莫国会议员莫哈末纳兹里的提问时,如是表示。后者要求政府列出有关2021年至2026年间,本地电动车电池的废弃及回收数量。
莫哈末纳兹里也询问,政府是否计划落实“生产者延伸责任”(EPR)制度,强制电动车制造商及进口商回收使用寿命届满的电池,并承担相关处理费用。
对此,环境部表示,政府已透过投资、贸易及工业部主导的《大马制造业循环经济政策框架》,制定推行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的政策方向。
根据这项框架,制造商除了负责生产产品,也须对产品使用寿命结束后的处理承担更多责任,包括回收、再利用、再制造及资源循环利用。
不过,环境部坦言,政府目前尚未建立强制性制度,规定电动车制造商及进口商必须回收废旧电池,并负担相关处理费用。
该部指出,落实这项制度前,仍须进一步研究相关法律规定、制造商及进口商的责任、经费安排,以及环境部与贸工部之间的政策协调。
另一方面,环境部表示,根据《环境质量法令》及《2005年环境质量(受管制废料)条例》,被归类为SW103受管制废料的电动车电池,必须依法处理。
根据现行法规,产生电池废料的单位必须确保废料获得妥善处理及储存,并依法送往获得批准的处理设施。
此外,天然资源及环境永续部正研究一项机制,将屡次违反非法电子废料相关法律的公司及进口商列入黑名单,同时进一步研究电动车(EV)电池管理的方向。
该部指出,目前,环境局正起草1974年环境质量法令(第127号法令)第2(b)的修正案,研究加强对付屡犯者的机制,包括列入黑名单。
这项举措旨在加强环境治理与执法,并应对包括环境犯罪及非法进口电子废料在内的新挑战,同时考量相关法律条文的适用性。
该部在国会网站发布的书面答复,回应国盟实兆区国会议员沙哈里祖基尔奈昨天在下议院问答环节的提问,关于修法建议纳入具体条文,以将非法电子废料公司及进口商列入黑名单。
该部指出,根据2021至2025年的执法记录,执法机构一共检查1241个集装箱,其中701个集装箱被发现装有电子废料并遭扣查,另有428个集装箱成功退回来源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