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根据《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333号法令)的修订条款,因受酒精或毒品影响而引发事故的驾驶者,将被要求向受害者支付赔偿。
陆路交通局总监拿督艾迪法德里表示,这项修订是2027年财政预算案中3项关键举措之一,旨在加强道路安全并保障人民福祉,受到交通部及陆路交通局的欢迎。
他指出,这项措施不仅加强了对违法者的打击力度,而且还确保受害者及其家属获得适当的保障。
他说,交通部和陆交局也欢迎强制要求商用车辆安装远端资讯处理系统,以监测车速、位置及危险驾驶行为,并探讨将其与酒精侦测设备进行整合的可能性。
“在2027年之前实行自愿执行,将给予商用车辆业者准备时间,同时也能利用这段时间开发驾驶员资料库,以支援更有效的执法。”
艾迪法德里是在昨日(9日)发布的文告中,如是表示。
同时,他指出,陆交局感谢政府宣布向德士和校车司机发放1000令吉的特别财政援助,该援助将于下周起实施,资金源自“H”系列特别车牌(NPI)的竞标收入。
“这一举措表明,陆交局所征收的收入正回馈于民,特别是用于协助那些在国家交通服务中发挥关键作用的驾驶员。”
他说,交通部和陆交局正与包括社会保险机构(PERKESO)在内的相关机构合作,为商用车辆驾驶员进行健康检查,以确保他们的安全与健康得到保障。
首相兼财政部长拿督斯里安华昨日在提呈2027年财政预算案时表示,截至今年8月,共记录了28宗驾驶者因酒驾或毒驾而引发的死亡事故。
他也指出,政府将强制要求在商用车辆上安装远端资讯处理系统,并由PERKESO向商用车辆驾驶员提供健康筛检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