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高教部长赞比里在9月12日表示,正著手拟定新法,并声称已广泛与学术界及全国学生代表展开交流,确保不遗漏任何群体的声音。马大新青年公开喊话赞比里,切勿停留在媒体面前作口头承诺,而应立刻安排与长期自发抗争,要求废除《大专法令》的马大新青年及广大独立学生组织会晤,正视大专生对新法令的实质诉求。
马大新青年指出,废除大专法令是大专生与学术界苦等数十年的诉求,新法令决不能成为政府换汤不换药的“公关粉饰”,更不能演变成官僚体制巩固权力与集权管治的工具。
为防止高教部闭门造车,马大新青年已正式起草《废除大专法令与制定新高等教育法令备忘录》,明确提出新法令必须建立在民主、自主与以学生为中心的三大支柱之上,彻底根除旧法令五十馀年来造成的结构性缺陷。
马大新青年也提出5大诉求于高教部:
1. 在学术自主与大学治理方面,新法令必须将公立大学确立为独立的国家机构而非当权政府的政治附庸,赋予大学全面的人事与行政自决权。
2. 新法须彻底终结现行《大专法令》第4A条文赋予部长委任校长与董事会成员的绝对权力。这种缺乏约束的绝对权力过去长期导致政治亲信充斥大学高层,包括数位巫统与政府领袖亲属或政治人物相继被任命为大学董事或高层。因此,新法令必须要求所有校长任命与续任均必须经过独立遴选委员会透明公开的绩效遴选。
3. 在学术自由、财政自决与行政监管层面,新法令必须以法定明文形式保障教学、研究与言论自由,并改革大学参议会(Senate)结构,确保过半席位由民选学术人员与学生代表组成。为防止高教行政滥权与对学术纠纷的司法真空,新法应设立独立的"高等教育专员"(Higher Education Ombudsman),专门免付费仲裁学生与教职员的权益纠纷=.
4. 同时借鉴香港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UGC)经验,在部长与大学之间设立独立的“缓冲机构”(Buffer Authority),限定部长的法定权力仅限于听取缓冲机构建议后制定国家宏观政策,严禁其直接干预大学的日常运作或人事决策,让该独立机构公平、公正与透明地分配政府的拨款于各个大学。
5. 新法令须保障民选学生代表在大学董事会与参议会中的席位,并明文恢复学生建立独立、民主选举的学生会(Student Union)的法理地位,赋予其独立管理财政与代表学生权益的实质权力。
同时,马大新青年要求政府须撤销并抹去过去在大专法令下对学生施加的所有不公纪律处分与处罚,并向受影响学生作出正式公开道歉。
马大新青年宣布将之后抵达国会提交这份备忘录,公开要求每一位国会议员表明立场:究竟是否支持马大新青年所拟定的民主、自主、以学生为中心的新高等教育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