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前全国副警察总长丹斯里阿育甘指出,打击贪污并非不可能之事,前提是掌权者需具备政治意愿与勇气。
上个月在警队服务近35年后退休的阿育甘,日前接受《今日自由大马》访问时称,廉正必须从最高层开始,高级领导人应以身作则,为下属树立榜样。
“如果上面出了问题,下面同样会出问题。”
阿育甘以自己过去曾对高级警官采取行动为例,称如果领导人不愿对付身居高位的人士,就不能声称自己认真打击贪污。
“我曾对涉及贪污及合约问题的部门主管采取行动。”
“如果你想做,就可以做到,我们只需要勇气。”
他坦言,有意义的改革最终取决于政治意愿,只要掌权者愿意采取行动,就有权力推动制度改革。
“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我们可以作出改变。我欣赏奥斯曼帝国苏丹穆罕默德二世攻占君士坦丁堡(现为伊斯坦布尔)时所秉持的原则:在尝试之前,永远不要说某件事是不可能的。”
薪酬是吸引非马来人加入警队关键
另一方面,阿育甘指出,与独立初期相比,如今加入警队的非马来人人数已大幅减少。
根据内政部此前在国会披露的数据显示,全国13万6503名警察人员中,只有7581人,即5.55%为非土著。
阿育甘认为,薪酬是警队难以吸引更多非马来人加入的原因之一,尤其是如今马来西亚人比上一代拥有更多职业选择。
“现在人们有选择。看看他们的薪水,如果你无法支付同样的薪水,又如何期望吸引更多人加入?”
他亦批评,警员每月300令吉的房屋津贴,并不足以应付大城市的生活成本。
“这300令吉能租到什么样的房子?”
有鉴于此,他呼吁政府检讨基层警员的薪资,尤其是月薪介于2000至2500令吉的警员,同时为驻守大城市的人员提供特别津贴。
他认为,更好的薪酬与津贴有助于警队吸引及留住人才。
此外,阿育甘还敦促检讨高级警官的公务员职等,认为现有制度未能充分反映警队的指挥体系。
他指出,目前副警察总长与政治部及内部安全与公共秩序部总监属于相同的公务员职等,尽管两个部门皆由副警察总长指挥。
而这可能导致副警察总长,难以向技术上与自己处于相同职等的官员,发出指令或委派职务。
因此,阿育甘建议将副警察总长一职提升至“Turus III”职等,以更充分反映该职位所拥有的权力与承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