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公共帐目委员会揭露,政府因特许经营车辆延误汰换,被迫继续使用逾租赁期限的旧车,导致高达2879万令吉的资金浪费,并批评财政部在管理政府车辆特许经营协议初期存在疏失,延误追讨应得的交车延误罚款。

公账会主席拿督玛丝艾米雅蒂今日在国会媒体室召开的记者会上时指出,根据《2025年第三系列国家稽查报告》(LKAN 3/2025)的发现,特许经营公司SPANCO有限公司延误交付政府车辆,而政府亦未能及时向该公司征收相关罚款。

她说,公帐会在经过3场听证会调查后发现,作为代表联邦政府管理这项15年特许经营协议(2022年7月31日至2037年7月30日)的财政部,在合约管理方面存在不足。

“财政部与使用该车辆的各部会及机构之间存在沟通断层,对于何时开始计算罚款的定义出现混乱,且财政部未能将合约文本分发给各部门及使用机构。这导致政府延误了向SPANCO有限公司追讨价值数百万令吉的交车延误罚款。”

她表示,总稽查署原先估算SPANCO涉及的交车延误罚款达5451万令吉,但经财政部与27个部门及机构(不包括内政部)重新核对后,金额修订为1870万令吉。

她解释,罚款金额出现差异,是因部分延误并非由SPANCO造成,包括政府更改车型规格、部门行政流程延误、特殊车牌登记、安装执勤设备,以及运载车辆货轮失火等不可抗力因素。根据合约条款,这些情况属免责范围,因此不应向SPANCO征收罚款。

另一方面,玛丝艾米雅蒂说,由于新车交付延误,导致各部会及机构被迫延长5323辆旧车租约,超出原定48至60个月租期,政府除了继续支付全额月租,也需承担更高昂的维修及保养费用,最终造成2879万令吉财务浪费。

不过,她补充,虽然包括内阁部长及高级官员使用的KRJ专用公务车出现汰换延误,但这并未对公共服务核心运作或国家安全造成重大影响。

“然而,由于部分部门需要维持行政运作,被迫动用现有营运拨款(OS)向外部市场租用车辆,形成额外财政负担。”

对此,公帐会建议,包括要求财政部与SPANCO在附加协议中规定,任何因新车延误交付而继续使用逾期车辆,不应再收取月租费。

公帐会也建议财政部检讨现有“更换车辆须于60个工作天内交付”的合约规定,因应目前汽车供应链、清关、车辆登记、设备安装及沙巴砂拉越运输等实际情况调整。

“财政部须确保所有使用车辆的部门与机构,全面启用数码化车队监控系统。该系统必须在车辆租约到期前发出预警提示,以确保有关单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新车订单。”

公帐会也促请财政部加速核实剩馀交车延误天数,尽快向SPANCO发出正式罚款索赔信,同时与首相署公共私人领域合作单位(UKAS)研究引入“多供应商车队管理系统”,评估是否比目前单一特许经营模式更具成本效益及服务效率。

王思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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