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人权委员会儿童事务专员办公室对社交媒体流传涉及雪州万津国中持刀伤人案的照片、视频、个人资料和未经证实的言论表示担忧,并促请各方以负责任的态度行事,切勿分享或转发任何信息,以维护孩童的隐私。
大马人权委员会(SUHAKAM)儿童事务专员办公室今日发文告,对雪州万津一所国中持刀伤人案表示关注,并认为,尽管此案正由警方展开调查,但所有涉案儿童的权利、尊严和最大利益,都必须在整个法律过程中得到充分尊重。
“我们关注到,与涉案儿童相关的照片、视频、个人信息、以及未经证实的说法在社交平台上广泛传播。”
文告说,此类行为可能会对儿童造成持久心理伤害,使他们遭受社会污名化,干扰调查工作,并影响他们的康复和未来重新融入社会。
文告援引《2001年儿童法令》第15条文,提醒民众、媒体机构和所有网络用户,禁止发布或传播任何可能识别受该法令保护案件中儿童的身份信息。
“该禁令涵盖了名字、照片、视频、学校详情、家庭资料、地址、或任何其他足以揭露孩童身份的细节。任何违反此条文的人士,一经定罪可被判处不超过1万令吉的罚款、或不超过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文告同时也呼吁民众,切勿揣测案件情况,包括涉案儿童的身体状况、残障情况、心理健康或犯案动机等,此类揣测是不负责任的行为,不仅不利于正在调查的风险,还可能加剧刻板印象和歧视。
“近期媒体报道称,嫌犯律师表示,该名孩童患有自闭症。若此消息属实,儿童专员办公室强调,绝不能以残障作为污名化、诋毁或煽动社会仇恨任何儿童的理由。”
文告强调,每一名儿童,包括残疾儿童都有权获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尊严免受歧视,以及获得适当支持服务的权利。
文告说,此事也提醒我们必须加强学校暴力的预防措施,包括及早识别风险因素、提供便捷的心理健康和社会心理支持、建立有效的儿童保护机制、加强学校、家长和相关机构之间的合作,并及时介入,在危机发生前满足弱势儿童的需要。
无论如何,儿童事务专员办公室表示,将继续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与相关当局保持配合,以确保所有涉案儿童的权利和福利,能在《2001年儿童法令》、《2026年反霸凌法令》、《儿童权利公约》及其他适用法律下获得捍卫。
雪州万津一所中学昨日早上9时50分发生一宗持刀伤人案,一名中三女生遭刺伤,全身约有十多处刀伤。
瓜拉冷岳警区主任莫哈末阿克马里扎随后证实,该名嫌犯已遭警方逮捕,而被刺伤的女学生目前正在万津医院接受治疗,情况稳定。
今日稍早前,警方获准延扣嫌犯4日,直至7月10日,以进一步助查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