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25日讯)涉及发布与森州王室有关煽动性言论,政治活跃人士巴德鲁希山(CheguBard)今早被控上芙蓉地庭时,否认罪行。
甫被委为国家宏愿党(Parti Wawasan Negara)森州筹委会主席的巴德鲁希山(48岁),今早在芙蓉地庭聆听控状后,向法官拿汀苏丽达否认罪行。
被告获准以5000令吉担保外出,案展今年8月3日过堂,以进行文件移交程序。
根据控状,巴德鲁希山被控于2026年5月26日,晚上8时30分,在瓜拉庇劳神安池路通过其面子书账号“Chegu Bard”发布一则涉嫌煽动性的内容,内容写道:“根据法律,端姑纳扎鲁丁(Tuanku Nadzaruddin)合法成为第12任严端;森州最高统治者端姑慕赫力兹殿下如今则是森美兰前任严端。”
因此,被告被控抵触《1948年煽动法令》第4(1)(c)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拿督阿末沙查里副检察司在庭上,建议法庭批准不少于1万令吉保释金,理由是有关帖文涉及森州王室机构这一敏感课题。
他同时申请法庭向巴德鲁希山发出“禁言令”(gag order),禁止其继续就涉及森州王室机构的相关课题发表任何评论或发布贴文。
他指出,除了本案涉及的帖文外,被告还曾发表数则与同一课题相关的评论及贴文,因此要求法庭行使酌情权,在案件审结前颁布禁言令。
巴德鲁希山代表律师拉菲克则要求将保释金定为2500令吉,并强调保释的目的是确保被告出庭,而非作为惩罚。
他指出,《1948年煽动法令》第4(1)条文的最高罚款仅为5000令吉,若保释金高达1万令吉,相当于最高罚款额的两倍。
拉菲克也反对控方申请禁言令,认为此举将限制言论自由。
“如果法庭今日批准禁言令,就等同于在未经审讯前,已默认控方成功证明被告有罪。”
他补充,其当事人目前另有3宗煽动案件,包括吉隆坡地庭两宗及柔佛地庭一宗,而有关案件中的禁言令申请均遭法庭驳回。
无论如何,法官拿汀苏丽达随后批准巴德鲁希山以50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附加条件,即须每月到邻近警局报到一次,直至案件审结。
至于禁言令申请,她称,法庭现阶段不予批准。不过,若被告日后再发布类似贴文,并可能引发社会不和谐局面,控方仍可通过宣誓书向法庭重新申请禁言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