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数码部长哥宾星表示,部门目前正在起草的《人工智能(AI)治理法案》,是为了填补安全缺口,并非用来取代现有法律。

他指出,虽然如deepfake(深伪)及身份伪装等问题已可在现有法律下处理,但两个法律框架是互补的。

“现有法律在处理已经违法的行为方面扮演重要角色,包括刑事罪行、有害内容散播、网络平台滥用、个人权利侵害以及儿童保护等问题。”

“然而,AI的发展需要一个额外的治理层面,专注于AI系统本身。”

“这是因为AI滥用的风险未必只在最终内容阶段才出现,而可能更早就已存在,例如系统设计、数据选择与使用、模型训练方法、安全控制水平、存取权限、人为监督,以及AI系统在特定操作情境中的部署与使用方式。”

他今日在国会下议院的问答环节中,如是表示。民主行动党居銮国会议员黄书琪询问,在deepfake、身份伪装及违法合成内容等AI 滥用问题仍可依现有法律处理的情况下,为何仍有必要制定《人工智能治理法案》。

政府目前正在起草的《人工智能治理法案》是为了以系统性方式应对风险,涵盖整个AI系统的生命周期,而不仅仅是在内容生成阶段。

这种方式能让深伪(deepfake)及合成内容等威胁,透过数据治理、透明度、风险评估,以及系统开发者与执行者的问责机制,在早期阶段就受到管控。

王思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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