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勿22日讯)一名榴梿女园主因非法霸占彭亨州政府土地种植榴梿,今日在劳勿地庭俯首认罪,被判处高达8万令吉的罚款。
现年48岁的杨丽娟(音译),被控于两年前,在未经许可下霸占位于加里区(Mukim Gali)双溪帕当(Sungai Pertang)的彭亨州政府土地种植榴梿,而被提控上庭。
据《阳光日报》报导,地庭法官诺再韩还下令,若被告杨丽娟未能缴纳罚款,将须以8个月监禁来歹徒。
根据案件,彭亨州政府执法队(UPNP)于2024年8月9日展开的“猫山王阻断行动”(Ops Sekat Mustang King)中,发现涉案女子未经州执法单位允许,私自占用州政府土地。
执法人员在对加里区双溪帕当地区进行突击检查时,发现该地建有一栋果园农舍及一片正在经营的榴梿种植园。
经过调查证实,被告在未取得州政府合法批准的情况下,长期擅自占用及使用有关土地,当局随后对其采取提控行动。
被告因而触犯《1965年国家土地法典》第425(1)(a)条文(非法占用国家土地),一旦罪成,被告可被罚款最高50万令吉,或面对不超过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检控工作由UPNP检察官慕哈末慕克里斯和努鲁艾因负责,而被告则由律师莫哈末哈里斯代表。
审讯过程中,检方要求法庭对被告处以严厉且相称的刑罚,因为非法占用政府土地不仅对该土地结构造成巨大破坏,更导致州政府损失原本应征收的土地税收及许可证收入。
检方亦强调,法律所规定的惩罚非常严厉,显示政府对处理土地侵占问题的严肃态度。
此案被视为州政府持续推行“猫山王阻断行动”的执法成果之一,旨在打击未经批准占用及开垦政府土地的活动,尤其是劳勿先前已被鉴定存在多个涉及农业活动的非法侵地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