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8日讯)针对森州酋长起诉3方的案件,芙蓉高庭今午通过线上过堂,择定于7月7日优先审理两项藐视法庭程序准令申请,其他相关申请则待有关事项处理后再续审。
根据芙蓉高庭文告表示,高庭今日下午3时审理另外3项申请,包括起诉人提出的第62号申请书,要求撤销法庭于2026年6月5日发出的临时禁令(Ad-Interim Injunction)。
此外,第一答辩人提出第87号申请书,以及第二答辩人提出第102号申请书,分别申请法庭批准展开藐视法庭(Committal Proceedings)程序,对起诉人采取行动。
根据文告指出,由于藐视法庭程序的准令申请必须优先处理,因此第87号及第102号申请书,将于今年7月7日与较早前提出的藐视法庭申请,即第31号及第21号申请书一并聆审。
与此同时,其余相关申请,包括起诉人要求撤销临时禁令的申请,也同样订于7月7日审理,但须待藐视法庭准令申请处理完毕后才继续进行。
换言之,高庭今日并未针对撤销临时禁令或藐视法庭事项作出任何实质裁决,而是将相关申请统一择定于7月7日进一步审讯。
案件由芙蓉第一高庭法官罗丝玛娃负责审理。
森州四大酋长(Undang Luak Yang Empat)是于5月5日入禀芙蓉高庭提出一项起始传票(Saman Pemula),此案共有6名起诉人,分别是双溪乌绒酋长拿督慕巴拉克、日叻务酋长拿督阿基鲁查曼马鲁夫、柔河酋长拿督莫哈末阿都拉、林茂酋长阿都拉欣、淡边勿刹东姑赛拉兹曼及森州传统领袖拿督斯里巴达鲁丁。
3名答辩人分别是第一答辩人森美兰州司法与酋长理事会秘书拉惹诺拉兹里、第二答辩人司法及酋长理事会及第三答辩人森州政府。
于2026年5月14日此案首度上庭时,芙蓉高庭要求双方于5月19日前提交Order 14A申请;答辩方及其他答辩人须在6月3日前回应;第一及第二答辩人须在6月18日前回复;书面陈词须于6月28日提交:回复截止为7月9日;而开庭审讯择定7月28日。
较后,鉴于案件还未正式审理,森美兰州司法与习俗理事会(DKU)秘书拉惹诺拉兹里于6月5日向芙蓉高庭申请禁令,禁止森州酋长举行册封“新森严端”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