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高庭今日驳回控方的申请,即寻求对已故前财长敦达因遗孀杜潘奈依玛母子与另外7名人士,在新加坡银行户头中5亿4400万令吉资产发出冻结令。
法官拿督莫哈末阿里夫艾曼今日裁定,控方未能满足《2001年反洗钱、反恐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AMLA)下,第53条文的要求,故驳回控方的禁令申请。
今日的庭审中,反贪会副检察司玛哈迪阿都代表控方出庭,奈依玛及另外7名相关人士则由律师拿督古迪亚星与阿伯拉罕奥代表。
反贪会曾于2025年6月19日提出单方面申请,要求禁止奈依玛、其子阿米尔再努丁、两名个人、5家公司及任何相关方管理海外资产。
当局声称,相关资产涉及在新加坡持有的投资资金,包括2100万英镑(约1亿2100万令吉)及9900万美元(约4亿2300万令吉)。
有关申请是依据《2001年反洗钱、反恐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53条提出,案件则源自《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13条及《2001年反洗钱法令》第4(1)条下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