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4日讯)在伊党议员西蒂玛丝杜拉“表亲论”诽谤案中,上诉庭指出,随意给一个人贴上共产党标签,或未经证实就指对国安与宪法构成威胁,无疑构成诽谤。
《马新社》报道,以上诉庭法官拿督阿末卡玛沙希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一致驳回了伊党甲抛峇底国会议员西蒂玛丝杜拉的上诉。
上诉庭法官拿督阿末卡玛沙希在宣读判词时说,上诉庭同意高庭的看法,西蒂玛丝杜拉的表亲论,构成明显不实。
“在马来西亚背景下,暗示或标签某人为被查禁的共产党有关联,或指其是国家敌人,或对国家安全与联邦宪法构成威胁,这无疑是一种诽谤。”
“这类言论直接触及一个人的忠诚、诚信、名誉核心。”
此外,法官表示,西蒂玛丝杜拉亦未能证明表亲论属实,其言论所引述所谓与国阵相关的书籍,本身便存在重大缺陷,资料来源缺乏明确的作者与出版商,更是无法传唤作者出庭供证。
“上诉人不能只是重复来自匿名来源且未经核实的信息,然后声称那就是真相。”
“这样的做法是鲁莽且不负责任的。”
法庭同时驳回“有限特权”抗辩,称此类保护必须建立在,西蒂玛丝杜拉所发布内容属实,且已采取合理步骤查证信息的前提下。
否决“有限特权”抗辩
阿末卡玛沙希指出,答辩人(西蒂玛丝杜拉)以“有限特权”作为抗辩,她的理由是,作为大马的政治人物,她在选举竞选期间发言时,拥有社会和道德义务向其政党告知政治对手的意识形态和背景。
他说,法庭认为答辩人援引的有条件特权抗辩无法成立,因为未能满足必要条件,特别是对所发布内容真实性的“诚实”要素。
法庭认为,西蒂玛丝杜拉未有采取核实步骤,包括未曾向原告寻求核实。
此外,上诉庭亦维持高庭对其“恶意”的认定,指出她不但没有撤回言论或道歉,反而持续坚持立场。
“她在向公众发表这些骇人指控之前,完全没有尝试联系他们,以核实内容。正如高庭所认定,这种行为清楚显示她蓄意无视事实真相,而这正是恶意的核心体现。”
西蒂玛丝杜拉是于2023年11月4日,于登嘉楼甘马挽的一场政治演说中,指称民主行动党元老丹斯里林吉祥、已故新加坡国父李光耀、已故马共前总书记陈平属表亲关系。
此外,行动党顾问林冠英之妻与行动党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亦存在亲属关系。
林吉祥父子与郭素沁遂入禀法庭,对西蒂玛丝杜拉提出诽谤诉讼。
高庭于隔年12月裁定,西蒂玛丝杜拉构成诽谤,谕令需赔偿总计75万令吉与7万5000令吉堂费予上述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