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槟州前首席部长林冠英海底隧道贪污案,商人拿督加纳拉惹坚称,自己并没有任何动机或意图,陷害前槟州首长林冠英。
加纳拉惹是案件控方第37名证人,他今日在法庭上接受主控官拿督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盘问时指出,有关他捏造证据指控林冠英的说法毫无根据。
“林冠英不是我敌人”
他强调,林冠英既不是他的敌人,也从未对他做过任何不公之事。
“我没有意图出于不正当动机陷害林冠英,我从一开始就承认收取1900万令吉。如果我不承认,那才是欺骗。我在这里说明了我收取的金额,也承认了我交给他的款项。”
加纳拉惹说,他于2017年8月18日在八打灵再也Eastin酒店,收受Zenith建筑私人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扎鲁阿末提供的1900万令吉贿金后,亲自将装有200万令吉的2个黑色袋子交给林冠英。
同时,他也否认捏造林冠英曾于凌晨3时造访其住家的说法。
“当时没有人来我家,只有林冠英。”
受询及为何同意辩方律师有关此类造访不合逻辑的说法时,加纳拉惹表示:“我同意这不合逻辑,因为一位首长在凌晨3时造访我家,确实令人难以置信或无法接受。”
否认与控方达协议以获较轻控罪
他还否认曾与控方达成协议,以换取在其在本案中获得较轻控罪的说法。
“从一开始,在这起案件中,我并没有否认从扎鲁阿末那里收钱。我只是想说明我把剩馀款项交给了谁。这也是我卷入本案的原因。”
承审法官法官阿祖拉随后择定案件于5月6日续审。
现年65岁的林冠英被控在担任槟州首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330万令吉的贿赂,以协助扎鲁阿末的公司获得价值63亿4138万3702令吉的主要道路以及海底隧道建设项目。
林冠英还面临二项控罪,指他向扎鲁阿末索取该项目利润的10%作为报酬,帮助其公司获得该项目,包括涉及在槟州政府名下的两块总值2亿880万令吉令吉的土地分别被转让给与海底隧道项目相关的开发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