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 随著昨日一宗致命车祸引发社会关注,巫青团长拿督阿克玛呼吁政府,严惩酒驾致死者,并考虑援引《刑事法典》提控肇事者终身监禁或死刑。

他今日在面子书发帖指出,2020年修正后的《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4(1)条文,虽已将刑罚提高至10至15年监禁和5万至10万令吉罚款,但实际上仍不足以对醉驾行为产生有效震慑。

“应对涉及醉驾导致死亡的案件,依据《刑事法典》提控,施以更严厉的刑罚,包括终身监禁或与罪行相称的刑罚,例如死刑。”

他直言,醉驾夺命事故并非个案,无辜生命频频因他人酒后驾驶而丧生,且相关现象有日益严重的趋势,令人忧心。

“人命不应再被置于缺乏威慑力的刑罚之下,政府是时候采取更大胆及严厉的措施。”

他也提出多项建议,包括强制肇事者向死者家属支付高额赔偿;若无力承担,应在法律框架下探讨替代机制,包括由其家属共同承担责任。

“若肇事者无力赔偿,应在公平及符合法律的前提下,考虑替代承担机制,包括让其家属一同承担。”

“第三、设立中央化的死亡抚恤金制度,并强制所有驾照持有人参与,以确保迅速向受害者家属提供援助。”

他说,酒驾驶致死应被视为严重罪行,甚至应与毒品罪行同等看待,因其直接夺走他人性命。

对此,他呼吁交通部长及朝野国会议员,尽速提出相关动议并推动立法改革,避免更多悲剧重演。

王思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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