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伊党总秘书拿督斯里达基尤丁驳斥通讯部长拿督法米,将限制首相任期修宪案未能通过归咎反对党议员误解的说法,并认为政府将责任推卸给反对党的举动不仅不负责任,更凸显了政府的幼稚和懒惰。
他今日发文告表示,留意到法米此前声称,限制首相任期修宪案未能通过是由于反对党议员的误解所导致,惟这一指控偏离事实,企图转移人民视线。
“修宪案不获通过的真正核心在于,政府未能确保其国会议员在需要2/3多数支持的表决环节中出席并投票。而这种试图将责任推卸给反对党的拙劣伎俩不仅不负责任,也凸显了政府幼稚和懒惰的态度。”
他指出,反对党议员在国会辩论中曾多次强调,任何限制首相任期的建议都必须在宪法的大框架下仔细审视,特别是考虑到《联邦宪法》第43(2)(a)条文下,国家元首在任命其认为获得大多数国会议员信任人选为首相时,所享有的任命权和自由裁量权。
他说,反对党也建议任何与此相关的宪法修正案,都应先提交给国家元首和统治者会议寻求批准,因为该修正案会对统治者的角色、地位和尊严产生影响。
“任何对《联邦宪法》的修订都必须谨慎周全,并获得广泛共识的支持。因此政府在此修正案上的失败是自身的失败,而非他人的失败。”
他也说,伊党始终致力于推动真诚、诚实和审慎的改革努力,但前提是这些改革必须以透明和负责任的方式进行,并符合国家宪法的精神。
此前,限制首相任期修宪案在国会下议院寻求二读失败,仅获146张赞成票,以2票之差未能跨过2/3的修宪门槛。
在当天222名国会议员中,有146人赞成,32人缺席,和44人没有投票。
由于涉及宪法修订,表决需获得超过2/3国会议员的支持,下议院有222名国会议员,即至少要有148名国会议员的支持,才可顺利通过。
这是昌明政府第三份修宪案,也是第一份无法二读通过的修宪案。
随后,通讯部长拿督法米表示,内阁已议决,将在6月召开的国会会议中重新提呈限制首相任期的修宪案,并呼吁朝野议员共同支持这项不具党派色彩的改革议程。
他说,内阁也获悉有部分反对党议员可能对修宪内容出现误解,因一名反对党议员向部长反映,他们以为当天的投票是为了让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出任首相10年任期。
“我们也不清楚反对党领袖为何会有此误解。但所有国会议员都应该明白,该修宪案是为了避免未来出现首相自认可长期掌权,而为所欲为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