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25日讯)古晋高庭裁定,国家石油公司(Petronas)向砂石油公司(Petros)索取795万令吉银行担保金的行为属合法有效。
承审法官拿督法里兹今日在判词中指出,砂石油公司未能在法律层面证明国油公司提出兑现银行担保的行为存在不公正或违法情形,因此驳回相关挑战。
法官亦就案件中提出的宪法争议作出说明,指出有关问题并不属于砂石油公司此次原诉传票(Originating Summons)所涵盖的审理范围,因此不在本案裁决之列。
他强调,涉及两项法律——《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联邦法律)及《2016年天然气分销条例》(砂拉越法律)是否符合宪法的争议,应依程序提交联邦法院裁定,而非在本案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