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检方不反对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申请将健思基金案47项刑事失信、贪污及洗黑钱控状的“释放不代表无罪”裁决,改为“无罪释放”。

高庭今日原定聆审扎希的上述申请,不过,总检察署检控组第二副主任拿督巴迪乌斯扎曼今日在庭上,向高庭法官努鲁胡达诺艾妮表达上述立场。

尽管如此,法官强调,即使检方持上述立场,但法庭仍将暂缓裁决,以等待上诉庭聆听大马律师公会,针对上述“释放不代表无罪”的裁决,所提出的司法复核申请。

律师公会此前就高庭驳回其司法复核的申请,向上诉庭提出上诉;这项司法复核申请旨在挑战总检察长终止提控阿末扎希的决定。

上诉庭裁决具有约束力  高庭不得越权

法官努鲁指出,上诉庭的裁决将对当前程序具有决定性及约束力,因此,高庭不得现行裁决,或逾越上诉庭的司法权限。

“这是公共利益的问题,应由更上级的法庭作出裁定。如果本庭继续审理申请人(阿末扎希)的申请,律师公会的上诉申请将变得没有实际意义,上诉庭或许也无需再审理。”

有鉴于此,她说,高庭将在4月24日审理扎希的申请,以等待上诉庭于4月8日聆审律师公会的上诉申请后作出的裁决。

较早时,巴迪乌斯扎曼禀告法庭,律师公会已呈函反对阿末扎希的上述申请。

阿末扎希的代表律师拿督郑宝德则反对律师公会,并指律师公会在这宗刑事案件中不具备诉讼资格,不能在未说明所依据法律条文的情况下,仅凭函件提出反对。

他在陈词时指出,刑事案件完全属于检控官的权限范围,若允许律师公会提出反对,将削弱总检察长及检控官的权威。

他还说,既然检控官已决定不再继续此案,法庭唯一可作出的裁决,应是全面的无罪释放。

代表律师公会并以法庭之友(amicus curiae)身份出庭的律师阿比拉什苏巴马念则说,律师公会承认本身既非申请方也非当事人。

他说,律师公会以法庭之友身份出庭,并非为推动任何特定立场,而是为提醒法庭,上诉庭仍在审理相关程序,今日的裁决可能会使其上诉失去意义。

扎希早前申请将健思基金案47项刑事失信、贪污及洗黑钱控状的“释放不代表无罪”裁决,改为“无罪释放”,理由是总检察署已决定对此案不采取进一步行动。

总检署于1月8日发表声明,表示在全面审查案情材料及新增证据后,决定对上述47项控状不采取进一步行动。

总检长丹斯里莫哈末杜苏基随后在1月12日澄清,将案件列为“无需进一步行动”(NFA),是检方在仔细审阅扎希以巫统主席身份提交的6项陈情书后作出的决定。

他强调,这项决定并非草率行事,总检署不会在未全面评估事实、证据记录及法律理据前作出NFA决定。

时任高庭司法专员、现为联邦法院法官拿督柯林劳伦斯在2023年9月4日裁决,扎希在上述47项刑事失信、贪污及洗黑钱控状中获得“释放不代表无罪”(DNAA)。

当时控方向法庭表示,总检署已决定终止有关诉讼程序。

热门新闻

阅读全文

【新加坡大选】行动党蝉联执政 工人党政治版图扩大

阅读全文

烧烤摊违反行管令 老板顾客全被对付

阅读全文
档案照

哈萨克爆发不明肺炎 致死率远高于新冠病毒

阅读全文

CNN记者讲述北京防疫 女主播惊讶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