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人民公正党班登国会议员拿督斯里拉菲兹表示,如果政府拒绝所有对总检察长与检控官职权分离修宪案的改进建议,包括他在内的10名公正党国会议员或将在该法案表决时投下反对票或选择弃权。

其他9名公正党国会议员包括梳邦国会议员黄基全、安邦国会议员罗兹雅、斯蒂亚旺沙国会议员聂纳兹米、八打灵再也国会议员李健聪、和丰国会议员柯沙文、旺沙玛珠国会议员扎希哈山、浮罗山背国会议员莫哈末峇迪亚、峇株巴辖国会议员翁阿布峇卡和巴西古当国会议员哈山卡林。

拉菲兹今日在国会媒体室召开记者会时说,他们将会考量各政党和联盟国会议员提出的建议,并在本周五的内阁会议结果出炉后作出最终决定。

“如果政府仍坚持(拒绝所有改进建议),我们就必须作出决定。这项修宪案需要三分之二多数票的支持,因此政府应认真考虑。政府最不希望看到的就是把我们逼到墙角。”

他提到,他们已经充分表达意见,但完全未被采纳,更何况这些建议并非不合理。

“单是公正党就有10人,人数相当可观。如果各党立场不同,政府难以取得三分之二的多数票。因此,在需要获得全力支持的氛围下,政府应审议并完善这项法案,也不会有所损失。”

应呈国会遴委会审议

拉菲兹指出,这项修宪案应呈交国会人权、选举和体制改革特别遴选委员会审议,以符合行政和立法权力分立的精神。

他说,遴委会也应收集跨党派国会议员的意见与立场,以完善现有的宪法修正建议。

他也建议,将国会职能纳入检察官委任程序,要求候选人通过审查程序后,必须由国会下议院表决通过,才能提呈国家元首委任。

“同时,也应把国会职能纳入检察官的罢免程序,设立机制,让下议院可提呈动议,启动针对检察官的审裁程序,并需要三分之二多数票通过。若通过,国会有权向国家元首提出建议,要求根据建议新增的第145A条文成立审裁庭。”

他继说,检察官7年的任期过长,应缩短至4年,以避免有关职位跨越数届政府,权力过于集中。

“任期过长会削弱人民通过选票所表达的民意,使其对司法行政运作失去意义。”

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事务)部昨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总检察长与检控官职权分离的2026年联邦宪法(修正)(第2号)法案一读。

这项修宪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家元首可根据司法及法律服务委员会的建议,并在谘询马来统治者理事会后,酌情委任检控官及赋予提控权。

蔡民杰

蔡民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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