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事务)部今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2025年联邦宪法(修正)法案一读,旨在限制首相任期不超过10年。

法律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今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上述修宪案。

限制首相任期修宪案建议在联邦宪法第43条文下新增5项条文,其中第43(2a)条文规定,首相的任期不得超过10年,不论任期是连续或非连续计算。

第43(4A)条文建议,首相累计任期一旦达到10年,则必须卸任首相职务。

第43(4B)条文阐明,首相在卸任后,其委任的内阁成员也将自动卸任。

第43(4C)条文指出,卸任的首相和内阁成员必须继续履行看守内阁的职务,直至任命新首相为止。

第43(4D)条文规定,限制首相任期不超过10年的计算方式,包括:在修宪案生效前,担任首相的任期计算在内;以及首相根据第55条文出任看守首相期间的任期则不计算在任期内。

蔡民杰

蔡民杰

热门新闻

阅读全文

【新加坡大选】行动党蝉联执政 工人党政治版图扩大

阅读全文

烧烤摊违反行管令 老板顾客全被对付

阅读全文
档案照

哈萨克爆发不明肺炎 致死率远高于新冠病毒

阅读全文

CNN记者讲述北京防疫 女主播惊讶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