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 两名曾因涉及毒品罪名在伊朗被判监的大马女子,日前通过律师向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纳苏申提出申请,要求获得减刑或赦免,指她们已为所经历的错误付出沉重代价。
代表律师马诺哈兰致函内政部长指出,其当事人于2013年在德黑兰因持有毒品被判处25年监禁。不过,他强调,两人坚称毒品并非她们所有,而是被人暗中放入行李中。
律师声称,当事人当时是受一名自称“Mathavan”的人士指示,将行李带往伊朗交给第三方,而她们并不知情,最终沦为毒品集团的“毒骡”受害者。
他说,两名女子原本只是经由德黑兰转机前往日本度假,所有行程安排皆由上述旅行代理负责。
马诺哈兰指出,两名女子在伊朗服刑6年后,于2019年在国际囚犯移交计划下被引渡回马来西亚,继续服完馀下刑期;作为交换,大马当局当时释放了102名伊朗籍扣留者。
他引述《国际囚犯移交法令》第18(3)条文指出,移交回国的囚犯不应被剥夺假释、赦免、暂缓执行刑罚或减刑的权利。
律师透露,两名当事人在伊朗与马来西亚监狱期间的行为良好,从未涉及任何违规事件。
他说,其中较年轻的一人当年仅14岁便被监禁,另一人则是其47岁的姨母。目前,年轻女子已26岁,人生尚有漫长未来。
他补充,两人在海外服刑期间承受了极度的精神与情绪折磨,长达6年未获家属探视权,身心受到严重影响。
“她们已经服刑长达12年,这样的惩罚已经远远足够。她们的人生不应继续被浪费在牢狱中。”
因此,律师正式请求内政部长,依据《国际囚犯移交法令》第18(3)条文,考虑给予赦免、暂缓执行或减刑,让两人获得重新开始人生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