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蒙古女郎阿旦杜亚遗属起诉大马政府等四造一案,上诉庭今日将裁定,是否继续维持莎阿南高庭五百万令吉赔偿的判决。

以马来亚大法官拿督哈欣韩沙、拿督阿兹曼、慕尼安迪组成的上诉庭三司将于今早宣读其裁决。

阿旦杜亚的遗属是于2007年6月入禀法庭索赔1亿令吉,指阿旦杜亚的死亡对其造成了精神打击与心理创伤。

本案的四造答辩人包括大马政府、政治分析师阿都拉萨、以及两名前特警阿兹拉警长和西鲁伍长。

而高庭于2022年12月裁定,谕令大马政府与另三造,需赔偿500万令吉予阿旦杜亚遗属。

大马政府与阿都拉萨随后针对高庭裁决提出上诉。

阿兹拉与西鲁于2009年被裁定,在2006年10月19日至20日期间,于莎阿南谋杀阿旦杜亚罪成。

联邦法院于2015年推翻上诉庭先前的无罪裁决,维持两人有罪判决及死刑。

值得一提的是,联邦法院于2023年10月批准了阿兹拉的检讨申请,将其死刑改判为40年有期徒刑。

至于西鲁则多年来滞留澳洲,因澳洲政策不允许引渡或遣返,可能在原属国面对死刑的人士。

上诉庭争议要点

政府在本案的高级联邦律师此前指出,高庭此前裁定政府需承担的转承责任(vicarious liability)上,所裁定给予阿旦杜亚遗属的赔偿金额过高。

同时,政府不应因阿都拉萨的行为,而遭裁定需承担转承责任,因阿都拉萨属私人身分,并非公务员。

他们主张,若法庭裁定政府需承担责任,阿旦杜亚遗属最多仅可获得138万4000令吉,而非500万令吉。

这包括100万令吉的加重损害赔偿与38万4000令吉的扶养损失赔偿,后者是援引《1956年民事法令》第7条文下,仅限于因收入损失所造成的财务损害。

“阿旦杜亚遗属仅有权获得其每月收入的三分之一,由于死者并非全职工作,其收入应以每月2000令吉计算,乘以12个月,再乘以《民事法令》所规定的16倍数,合计为38万4000令吉。”

另一方面,代表阿都拉萨的律师则表示,高庭裁定政治分析员需承担责任属判断错误,因阿都拉萨并未下达任何杀害指示。

他们指出,鉴于阿都拉萨在刑事审讯中,于未受传召出庭自辩的情况下即获判无罪,民事法庭裁定其共谋杀害阿旦杜亚并判其需赔偿,属法律错误。

阿旦杜亚遗属立场

对此,阿旦杜亚遗属的代表律师坚称,高庭裁定确认性损害赔偿属正确,因这起杀害事件构成对宪法所保障生命权的公然侵犯,属于宪法侵权,因此合理裁定确认性损害赔偿。

他们指出,高庭裁定的赔偿不仅包括法定损害赔偿,还包括因生命受剥夺而产生的宪法性损害赔偿。

他们亦主张,法庭裁定阿都拉萨需承担责任并无不当,因他曾在一次会面中,向阿兹拉提供阿旦杜亚下榻酒店的地址。

审讯期间出庭作证的一名笔迹鉴定专家证实,从阿兹拉警局日志中取出的笔记,其笔迹属于阿都拉萨。

高庭判词重点

现已跃升联邦法官的拿督瓦兹尔是于2022年裁定,阿都拉萨、阿兹拉、西鲁需对阿旦杜亚之死负责,并裁定政府须承担转承责任。

在其详细的书面判词中,瓦兹尔指出,尽管阿都拉萨选择不出庭作证并否认责任,法庭仍裁定其需对死者的非法杀害负责。

他表示,法庭认定阿都拉萨需就案件答辩,因其曾寻求阿兹拉及西鲁的协助,以处理阿旦杜亚。

此外,阿都拉萨曾承认阿兹拉告知他,警方可以“把那名女人解决掉”,而阿都拉萨则以“我们不应去想这些事”作为回应。

“尽管如此,当死者于2006年10月19日晚上出现在其住所外时,他仍继续向阿兹拉寻求协助,以对付死者。”

阿旦杜亚是于2006年10月19日晚上10时至20日凌晨1时之间遭枪杀,其遗体随后在雪州本查阿南一处森林山丘遭高性能炸药炸毁。

法官认为,整体证据显示阿都拉萨需为案件负责,甚至就连其私人调查员亦曾建议阿都拉萨,报警与安排将阿旦杜亚驱逐出境。

“第一被告(阿兹拉)并不认识死者,亦无合理杀人动机,第三被告(阿都拉萨)是唯一的关联人物,其目的是阻止骚扰。”

法官强调,原告已在衡量概率下成功证明,阿都拉萨在此案扮演了可归责的角色,若非阿都拉萨的原因,阿兹拉与西鲁不会将死者带离其住所,最终也不会将其杀害。

黄禹靖

热门新闻

阅读全文

【新加坡大选】行动党蝉联执政 工人党政治版图扩大

阅读全文

烧烤摊违反行管令 老板顾客全被对付

阅读全文
档案照

哈萨克爆发不明肺炎 致死率远高于新冠病毒

阅读全文

CNN记者讲述北京防疫 女主播惊讶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