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民主行动党社青团全国执行理事会敦促团结政府必须坚持改革路线,即刻指示总检察署撤回针对联邦法院宣判《2012年和平集会法》第9(5)条文违宪案的司法审核申请。

社青团指出,联邦法院早前已做出极具里程碑意义的判决,认定惩罚未提前通报集会者的条文违宪。然而,总检察署如今申请复核并企图重启对相关社运人士的起诉,无疑是对民权进步的阻碍。

“改革不仅要做,还要做到让人民看得见。如果政府一边高喊改革,一边却通过总检察署试图恢复这种钳制集会自由的恶法,会让人觉得政府出尔反尔,毫无改革诚意。”

社青团强调,过去的政府长期利用《和平集会法》作为打压异议、恐吓社运分子的工具。如今团结政府由昔日的改革派力量主导,更应该彰显自身支持人民集会与表达自由的决心。

回归在野初心  捍卫宪法精神

社青团提醒,希盟领袖在野时代曾多次因参与和平集会而遭到恶法对付。当时,希盟上下一致认为,仅仅因为没有提前通报集会就赋予刑事惩罚,是严重违反宪法赋予人民集会自由的精神。

“以前我们在野时,极力反对对和平集会施加各种无理限制。现在掌握了政权,更不能忘记当初的立场。希盟领袖应当坚持在野时期的理念,确保法治精神回归宪法本位,而不是在执政后反过来巩固这些过时的政治枷锁。”

社青团呼吁内阁必须介入此事,纠正总检察署的决定

“政治需要清楚的立场与负责任的行动,改革不容许有任何转弯或U转。撤回上诉并全面废除违宪条文,是证明团结政府改革的试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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