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已就高庭驳回其在SRC案中以居家服刑方式完成剩馀六年刑期的裁决,提出上诉。
至于1MDB案的裁决,律师团队仍在等待法庭的书面判令,才入禀上诉通知。
纳吉的代表律师证实,纳吉已于上周三,针对居家服刑案入禀上诉。
“已在24日提交有关附加谕令的上诉通知。”
上周一,高庭裁定,前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为纳吉居家服刑所作出的附加或补充谕令属无效,不能执行,因为这份谕令并非在特赦委员会会议中作出,也不符合《联邦宪法》所规定的程序。
纳吉自2022年8月起被关押于加影监狱,就其涉及挪用SRC国际有限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的案件服刑。
纳吉的六年监禁刑期,将视他是否缴付SRC案中所判处的5000万令吉罚款,而于2028年8月或2029年8月届满。
若他因在狱中表现良好而获得三分之一刑期减免,则可能早于2028年或2029年获释。
另一方面,高庭于上周五裁定,纳吉在涉及超过20亿令吉一马发展有限公司(1MDB)资金的案件中,全部4项滥权及21项洗钱控状皆成立。
据《马来邮报》报导,法汉表示,纳吉目前尚未针对1MDB案高庭的裁决而提出上诉。
他说,纳吉的律师团队将在收到并核实法庭的书面判刑命令后,才会提交1MDB案的上诉通知。
根据高庭上周五在1MDB案中所作出的判刑,由于所有监禁刑期将同步执行,纳吉最高需服刑15年。
高庭也谕令,纳吉须在完成涉及4200万令吉SRC案的六年刑期后,才开始服刑1MDB案的监禁刑期。
除了判处监禁外,高庭也就滥权控状判处纳吉113亿8000万令吉罚款(若未缴付,将以10年监禁替代),并就洗钱控状另判处20亿810万令吉罚款(若未缴付,将以2年6个月监禁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