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大华15日讯)社交媒体昨日流传一辆疑似外国注册车辆添购RON95汽油,并涉嫌遮掩车牌号码以逃避执法侦查,引发网民热议;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局(内贸局)随即前往涉事油站展开检查及调查。
霹雳州内贸局局长拿督卡玛鲁丁发文告指出,初步调查显示,此事于本月13日晚上约9时发生。涉事大马公民人士透过BUDI95机制购买RON95汽油,并以信用卡在柜台付款,惟所使用的车辆则疑似为外国注册车辆。
他表示,根据交易记录,涉事车辆仅成功添入部分汽油,之后加油程序已被全面中止。
“执法人员也已调取并检视涉事油站的闭路电视画面,以协助进一步调查。”
当局目前已援引《2026年供应管制(禁止销售及购买受管制物品)(RON95汽油)条例》第3(2)条文,调查涉嫌违反第3(1)条文的行为,即任何人未经管制官书面批准,不得向外国车辆出售RON95汽油。
此外,当局也援引同一条例第4(3)条文,调查涉嫌违反第4(1)条文,即任何人未经管制官书面批准,不得为外国车辆购买RON95汽油。
卡玛鲁丁指出,有关案件将在《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下展开调查。若罪成,个人初犯可被罚款不超过100万令吉;重犯则可被罚款最高30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至于公司,一旦罪成,初犯最高可被罚款200万令吉,重犯则可面对最高500万令吉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