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6日讯)在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涉及的一马发展公司案判词中,承审法官拿督柯林劳伦斯裁定,尽管辩方主张对被告(纳吉)提出的控状具有政治动机,然而根据证据显示,存在政治动机的主张无法成立。
他表示,辩方主张纳吉所面临的提控存有政治动机,但根据本案的证据显示,大量资金从原本的一马发展公司户头,转入与在逃大马商人刘特佐相关公司和纳吉的个人银行户头。
“一马发展公司案件的馀波和影响,也在美国和其他国家引发诉讼,因此,存在政治动机根本站不住脚,辩方所主张的控状具有政治动机的论点,亦毫无依据。”
柯林劳伦斯是于今午在布城司法宫,为纳吉面对的25项洗黑钱和滥权控状宣读判词摘要时,如是指出。
他说,辩方此前曾尝试强调,纳吉作为1MDB顾问团主席不应承担管理责任,并质疑部分会议记录和签名的真实性。
“然而,证据显示,纳吉亲自参与会议、审阅管理层的汇报,并批准相关决策。这就足以证明其深度介入了1MDB的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