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涉及的一马公司案,承审法官拿督柯林劳伦斯在判词中裁定,纳吉在1MDB丑闻爆发后采取“激烈”手段。
柯林劳伦斯在宣读判决时指出,纳吉没有向警方或反贪会提交任何针对1MDB事件关键人物刘特佐的投报。
他还表示,也没有人就纳吉所声称的某些人“伪造”,他在与一马公司相关文件上的签名一事,提交任何举报。
他还指出,一个由总检察署、警方、反贪会和国行高级官员组成的1MDB调查小组于2015年成立。
然而,该工作小组后来被解散。纳吉此前作证称,他并未解散该特别小组,而是辩称这是在“适当机构层级”传达的“行政决定”。
不过,柯林劳伦斯裁定,正是纳吉“采取行动”解散了该工作组。
他指出,在相同一年,时任总检察长丹斯里阿都干尼以及反贪会首席专员阿布卡欣被免职。
“被告(纳吉)还曾要求时任国行总裁洁蒂发表媒体声明,以澄清纳吉银行户头流动存在的任何不当行为。”
“上述情况清楚表明,纳吉一度对一马公司的事务表现出兴趣,同时也凸显了他为维护和巩固自身利益而采取诸多行动。”
“这可以推断,他针对涉及1MDB的事务采取了各种行动,有时甚至是激烈的行动,而他无疑与1MDB有着利益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