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前首相敦马哈迪称,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在未获得我国联邦相关方充分授权的情况下,就签署马美互惠贸易协定,因此在宪法层面上无效,因此警方需要调查安华是否违法。
马哈迪今日在布城警区总部针对马美互惠贸易协定报案后召开记者会表示,安华在未获得我国联邦相关方充分授权的情况下,就进行签署行动。
“这份协定实则无效,因为他(安华)不是唯一代表联邦的一方。”
“按理说,这类协定需要四方的同意,即国家元首、国会下议院、马来统治者会议,以及政府机关。”
马哈迪表示,然而他没有向四方取得同意,因此马美互惠贸易协定在宪法层面上无效。
“该文件共有400页,但从未向公众公开。”
“里面有许多条款指出,我国的权力被移交给美国,我们所有的行动都必须参考他们,由他们决定我们能否执行。”
针对协定中土著的地位与权益,马哈迪解释,在协定中没有直接提及相关内容。
“协定中,所有土著的特权都不适用于美国的商品或贸易。”
“这意味著,美国的权力已达到可以压制土著特权的程度,而给予土著的任何待遇也必须同样给予美国。”
10月26日,首相安华与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了马美互惠贸易协定,其目的包括推动两国经济活动、调整关税,以及加强马来西亚与美国之间的合作。
此前,投资、贸易及工业部部长东姑扎夫鲁否认马美互惠贸易协定会消除土著在政府政策和政府关联公司中优先地位的说法。
他也挑战马哈迪提出协定中具体的条款,以证明美国公司在马来西亚获得与土著同等的特权。
根据东姑扎夫鲁的说法,将协定第6.2条解释为要求国有企业仅根据“商业考量”做出决定,从而否定土著政策,这种解释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