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第二财长拿督斯里阿米尔韩沙表示,所有符合条件的外国服务提供商,无论其所在国家和地区,只要向大马消费者提供数码服务,都将被征收数码服务税(STODS)。
他说,在这一机制下,网飞、苹果、微软和谷歌等外国数码服务提供商,都必须在大马皇家关税局下进行注册,并在大马消费者使用相关服务时收取并缴纳服务税。
他表示,此举是为了确保海外服务提供商能承担与本地服务提供商同等的纳税义务,并在数码生态系统中创造公平的市场环境。
他指出,实施数码服务税和海外低价商品税(LVG)是政府战略的一部分,以在日益复杂和快速发展的数码经济中加强税务合规性。
“截至2024年,海外低价商品的税收为4亿7600万令吉,而数码服务税的税收总额达16亿2000万令吉。”
他说,数码服务税的收入持续增长,分别为2021年的8亿200万令吉、2022年的9亿9900万令吉,以及11亿5000万令吉。
阿米尔韩沙今日在国会下议院,问答环节回答行动党峇吉里国会议员陈泓宾的提问时,如是指出。
他说,由于许多数码和跨境交易未被纳入国家税收范围,因此数码服务税和海外低价商品税的落实是为了弥补过去流失的税收。
他指出,如今通过海外平台进口的商品将不再享有销售税豁免,无论商品是进口还是由本地生产,销售税豁免仅适用于《2025年销售税指令》中所列明的商品。
他解释,对于从海外网购的低价值商品则必须征收销售税,以确保国家税收体系能在数码经济发展中保持公平和相关性。
“在落实这项税制前,价值500令吉及以下的进口商品可以无需缴纳销售税进,然而却让本地商家不得不承担税款和各种运营成本,不仅导致市场失衡,还可能削弱本地企业竞争力,从而减少国家税收收入。”
他说,随著低价值商品销售税落实,国内外的卖家均需要缴纳销售税,市场竞争回归公平,让本地商可以基于质量、价值和服务进行竞争,而非仅仅取决于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