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脚5日讯)一名24岁华裔青年涉嫌充当非法贷款集团(俗称“阿窿”)跑腿,先后向两间住家泼红漆,今日在大山脚推事庭面对两项蓄意破坏财物罪时认罪。推事劝告被告尚年轻,应寻找正当工作养家,并为两名年仅5岁及2岁的女儿树立良好榜样。
被告陈廷胜(译音)周一早上在大山脚推事庭被控。
被告今日先在第二推事庭面对第一项控状。根据控状,被告于9月19日凌晨约12时10分,在大山脚英碧安丽雅园一间住家,将红漆泼向屋子围墙、前方铁篱笆及一辆货车前部,导致41岁王姓屋主蒙受损失,抵触刑事法典第426条文(蓄意破坏财物)。
被告认罪后,罗丝哈雅蒂推事判处罚款4000令吉,若无法缴付,则以监禁6个月取代。
随后,被告转往第一推事庭面对第二项控状。控状指出,被告于同日凌晨约1时30分,在陈赛银路一间住家,将红漆泼向屋前铁篱笆及一辆轿车前部,导致52岁黄姓屋主蒙受损失,同样抵触刑事法典第426条文。
莎丽花推事在下判前指出,法庭所判处的刑罚,是要给予被告及其他人警惕,以免重蹈覆辙。
她随后判处被告罚款5000令吉,若无法缴付,则以监禁12个月取代。
推事莎丽花在下判前得知,被告声称这是他首次从事这类工作后,劝告他日后寻找正当工作养家,并为两名年仅5岁及2岁的女儿树立良好榜样。
“你才24岁,却已经站在法庭上。社会上有这么多工作,为什么偏偏要做这种工作?以后找一份正当的工作,好好养家。”
她提醒被告,购买油漆可能只需花费80令吉,但受害者所承受的财物损失及羞辱,却远远不止这个数额。
两宗案件的主控官分别为祖法兹里副检察司及西蒂诺阿玛丽娜副检察司;被告由法律援助局律师凯特琳乔伊西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