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3日讯)教育部长法迪娜指出,鞭罚在我国教育体系之中,仍是必要的惩戒方式。

法迪娜今午出席媒体特别简报会时说,教育的目标在于培养与启发学生,但纪律同样重要,以确保良好的学习环境。

“在执法的脉络下,我们需要某种形式的惩戒措施。”

她表示,马来西亚在保留校园体罚制度方面,持续面对国际舆论的审视。

“体罚,或称鞭打,在我国法律下仍被允许,并受严格的标准作业程序(SOP)规范。”

她认为,教育部有责任保护依照标准作业程序行事的教师。

“我们必须捍卫教师的权益,目前有两名教师因鞭打学生而面临法庭诉讼。”

她表示,这是现有法律架构下的持续挑战之一。

昨日,教育部发表文告称,校长、校主任与纪律委员会的角色将获加强,现行规定在适当情况下允许采取鞭笞、停课及开除等惩处。

文告强调,校长与校主任可授权教师执行纪律处分,教育部目前正检讨并修订学生纪律相关条例。

黄禹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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